问题答复

    易生: 咨询学校去旅游的问题
    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及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教基〔1998〕4号),中小学校要把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等校外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德育工作的重要途径。其中,《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明确规定:“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根据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外社会实践管理的通知》(东教思〔2011〕47号),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考察(调查)体验类、社会服务与技能训练类、军政训练类、农村社会实践类、科技文化活动类、志愿者服务类等内容。高中阶段的社会实践活动应以自主探究性实践活动为主要方式,结合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课的要求,以各类社会资源和社会实践活动基地为依托,广泛开展综合性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小学校应将社会实践活动区别于一般的旅游,坚决杜绝以简单的旅游代替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校外实践活动的地点应以市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为主,以公益性场馆为主,应将思想品德教育作为主要目的,及时做好活动记录,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提高教育实效。 我局将充分利用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社会实践资源,加强中小学校社会实践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提高教育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