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沙漏: 尊敬的局长:您好!我是南城御花苑业主,不知您是否关注过我们业主论坛,上面说到过我们小区学校接送车辆扰民的事,现在御花苑配套的学校和幼儿园给业主和其他市民提供了较好的服务,知名度较高,但也带来一个问题,小区外来接送孩子车辆越来越多,小区噪音、停车、防盗、交通都已经出现了很多的安全事故及隐患,我们已经到了忍受的极限。最近听说你们准备在小区内再批一所学校,听了这个消息我们感觉到非常气愤!我们在买楼的时候了解规划是没有这个学校的,现在又违反规划再来一所学校或幼儿园,我们业主认为这样做太不妥了,早晨一早被学校广播吵醒、上班开车出不了门、下午下班门口车堵得回不了家,这严重侵犯了我们业主的权益,给我们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停车、噪音等等方面的影响和不方便,本来就不大的小区从早到晚再无安宁,这是我们业主绝不同意的。恳请局长您明察
    答: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印发的《关于开发小区公共建筑定额指标(教育部分)的补充通知》(东建字〔1992〕107号)和2005年《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划居住满10000人的小区,应设置幼儿园2所,托儿所2所。而南城御花苑小区及周边居住人口达10000多人,现南城区规划所规划在南城御花苑商务中心设置一所幼儿园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