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NBA974: 點解08年9月1號後出生的小孩不可以昇一年級,難道又花成萬蚊讀多一年幼儿園,可唔可以做出适當的放宽到拾月吗?既可以考慮收較低的舊莞人。谢謝您!
    答: 根据《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我国中小学的学制是跨年度的,即今年的9月1日至明年的8月31日为一学年。由于每一学年秋季开学时间为当年的9月1日,因此我们统计学生年龄的时间至每年的8月31日。对年龄不足6周岁的学前儿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原则上不接收。国家暂时没有放宽“6周岁入学”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