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李伟: 现在积分入学的出生日期控制是一刀切,必需是8月31日以前,出生迟后几天都不可以,如果有学位名额,是否应可以给后出生后几天机会,政策是否可以人性化一些!同时也减轻外来工子女就学压力,现在幼儿园学费贵的离异。
    答: 根据《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我国中小学的学制是跨年度的,即今年的9月1日至明年的8月31日为一学年。由于每一学年秋季开学时间为当年的9月1日,因此我们统计学生年龄的时间至每年的8月31日。对年龄不足6周岁的学前儿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原则上不接收,且国家暂时没有放宽“6周岁入学”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