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刘生: 局长你好:本人小孩(男)08年9月9日出生,户口所在地莞城区新苑街,因相差几天不足6周岁而不能申请到实验小学报名条件;到9月份,小孩已接受完三年学前教育,且身体发育良好,个子高大,智力优良,由于本人夫妻从事公安工作,日常值班、加班较多,如小孩未能入学辍学在家,难予照顾,作为小孩监护人,现向杨局申请本人小孩提前入学,希望杨局经结合学位、小孩智力发展及监护人工作忙等实际情况,面试我家小孩后考虑接受本人的提前入学申请!谢谢!
    答: 根据《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我国中小学的学制是跨年度的,即今年的9月1日至明年的8月31日为一学年。由于每一学年秋季开学时间为当年的9月1日,因此我们统计学生年龄的时间至每年的8月31日。对年龄不足6周岁的学前儿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原则上不接收。国家暂时没有放宽“6周岁入学”的政策。同时,我们希望通过这个网友的咨询提醒广大家长应合理安排小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