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王生: 尊敬的领导:异地中考已是第二个年度了,感觉分配给非莞籍子发的学位太少了,今年虽增了230个公办学位,但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人数9796人比去年7893增了近2000人,增加24%,但学位没有按比例增加。异地中考有这么多的人为限制,我想问下到2016年执行异地高考时,非广东户籍的考生报考是否也会有限制?
    答: 一、关于异地中考问题。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通过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办法较好地解决随迁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去年,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已超过60万。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下发的文件精神,经过多方面的调研和征求意见,我们认为解决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工作,一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二要依托我市的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三要统筹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本市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力求既积极稳妥推进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又保障本地户籍学生在我市接受高中教育的正当权益。为此,我们确定了“量力而为、报考从宽、逐年安排、考录分开、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从我市现有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出发,在充分挖掘潜力的基础上,兼顾随迁子女在我市升学的需求和维护本市户籍学生在我市接受教育的正当权益,采取总量控制的办法,逐步解决随迁子女在我市的升学问题。 二、关于异地高考问题。根据《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精神,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5、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6、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符合报考条件并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考生,与本地考生同等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