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小燕子: 关于反映教育局待遇不落实折射教育局对教育不重视问题 2005年6月底,刚考完期末考试,学校就接到通知,要选派优秀教师在2005年9月去支教两年。发达地区的教师去落后地区支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老师也积极响应报了名。 记得当时欢迎会上,当时市领导和教育局正副局长、科长等领导都有出席,出席会上,市委市政府下发的鼓励支教的政策文件落在我们教师手上,是这样写的:在支教期间,省、市将对支教人员给予每年50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支教两年者,还可在本人执行的工资标准基础上提升一级工资;同时,支教期间他们的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发放,并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出差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另外,支教工作的业绩也将作为提级提职的重要依据,在申报技术职称时可以减免班主任年限。 这里值得表场的是,镇街充分落实生活补贴等待遇问题,为我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让我们反思的是:是教育局职责范围内的:“连续支教两年者,还可在本人执行的工资标准基础上提升一级工资。”却一直没有落实。 不禁想向当时主管人事的领导问一句话:我们教师离乡别井,离乡幼小家庭支教两年,你们有没有过问一下待遇问题有没有落实? 市委市政府文件明文规定支教两年,可以提一级工资,一级工资多少钱?一个月才多了十多元,我们不是在乎多少钱的问题,我们只是想看到的是政策的落实,领导对我们辛勤劳动的肯定,有法不依,是我们的权益我们还会努力争取的。 虽然全市在2007年工资改革,但这不能成为借口,因为明文规定提一级工资,你们在工资改革过程中有没有体现到这个?不可能以任何借口推出责任。 我想问一下,现在的副局长,你们有没有落实这个事情,这个已经过了七年了,一直也落实不了,请你们拿出文件,还我们权益 月日
    答: 据查,省教育厅在2006年7月针对落实赴广西百色、河池地区支教教师待遇问题提出,如连续支教两年者,可在本人执行的工资标准基础上晋升一档工资。2007年1月,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当年颁布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新的收入分配制度入轨后,国家规定的浮动和固定工资政策继续执行。支教教师工资档次是否晋升,没有在全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中明确。请您提供具体信息给市教育局人事科二室(联系电话:23126002),我们将向省市有关部门积极反馈和协调沟通。另外,省拨付的每年支教人员生活补贴5千元,已于当年通过镇(街)教办发放。感谢您在支教工作中所做出的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