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abby: 尊敬的教育局领导,您好!我想请问幼升小为什么非得9月1日前出生的孩子才可以升学,其他的就不可以?但教师子女无论是否9月1日前后出生的都可以申请升学,这样不是对其他普通平民百姓不公平吗?!个人觉得,只要在同一年的,学校应该适当放松此政策,让孩子家长自由选择是否升学。
    答: 根据《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我国中小学的学制是跨年度的,即今年的9月1日至明年的8月31日为一学年。由于每一学年秋季开学时间为当年的9月1日,因此我们统计学生年龄的时间至每年的8月31日。对年龄不足6周岁的学前儿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原则上不接收。国家暂时没有放宽“6周岁入学”的政策。同时,我们希望通过这位网友的咨询,提醒各位家长合理安排小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