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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 杨局长:您好,我及我孩子都是东莞塘厦户籍,因工作生活原因在樟木头购房居住,孩子想到樟木头上学1年级,可樟木头文教办答复学位首先是户籍生,其次是积分入学,最后才是跨镇入学,这样就意味着没学位情况,身为一个东莞人,又不能申请积分入学,如果能积分,我预算有近300分,肯定能上到公办学校,只可惜没资格积分!请问政策是这样规定吗?政策这样规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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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义务教育法》精神和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既要解决户籍适龄学童的入学,也要保障到当地工作或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其中,户籍生的入学是根据其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由流入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入学政策(我们市的是积分制入学)。
您小孩是塘厦户籍,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可以在塘厦镇就近安排入学。但如果如因个人生活或居住等情况需要跨镇街申请入学的,可以向申请学校所在的镇街教育部门申请,由该教育部门根据学位和申请人数考虑能否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