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MAY2013: 您好!我是新莞人,孩子在常平振兴中学读初二,明年想在这边参加中考,想咨询一下那个居住证是否可以放宽呢,去年没有年限,我理解为只要持有效的居住证就可以了,今年发现居住证也有要求年限的,赶紧去办了,可是按今年的说法要满两年,到了明年还是不够啊,(还有我七八年前办有几年的暂住证可以和居住证连在一起用吗,这样累计就超过两年咯)除了居住证年限 其他的报考要求都符合,要是因为一张居住证没法在这参加中考也太对不起孩子了,为此我问了新莞人管理中心,他们也不清楚,叫我去问教育办,教育办又说他们在网上看到的资料和我们看到的是一样的也没具体说明。恳求解答~
    答: 根据国家和省的“异地中考”政策规定,市政府于2013年4月3日公布了《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在我市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在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报考普通高中的,须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才具有报考普通高中资格。” 也就是说:如果随迁子女希望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经过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才能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市教育局于2013年4月初先后下发了相关的认定细则,明确受理时间及认定条件。这些政策在2013年4月初已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多种媒体进行了广泛的报道和宣传,并为此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同时,市教育局通过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各学校将此政策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 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认定时限至2015年5月31日止,即截至2015年5月31日,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二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二年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