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李生: 咨询确权证的问题 望牛墩李屋村有两块农业耕地,分别是桃围和木棉塘,村委会分给村民种香蕉、种瓜菜和稻田10多年,国家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已落实20多年了,想问下什么时候能拿到确权证?村民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什么渠道呢?李屋村原有600亩耕地,经过几年的发展,有400多亩被当地政府和企业征用,现在只剩下桃围和木棉塘两块地大约120多亩,现在村委会(今年选举后)又突然将这两块地卖给政府和开发商,这两块地属于农村股份合作社的,村委会是否要召开村民大会或股东大会征求村民的意见?希望农业局主管部门为农民主持公道。
    答: 李生你好!我局业务科室同志就你所提的问题于6月9日与您进行了沟通,并到李屋股份经济联合社实地调查了解和咨询市国土局,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确权问题 《关于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东府办〔2011〕97号),要求2012 年底前,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您提到桃围、木棉塘(均为土名)没按东府办〔2011〕97号确权到李屋股份经济联合社。市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东莞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日常有关工作。我局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主要职责是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情况,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单(包括李屋股份经济联合社),作为确权的主体。据向市国土资源局了解,李屋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农村集体土地已进行了确权登记。同时,市国土资源局解释,没有确权的土地是不能被征用的;到国土部门查询具体地块是否确权,需提供经纬度。建议您提供更详尽的信息,向市国土资源局查询。 二、关于维护权益信访渠道问题 我局负责农村农业方面问题的信访受理,今年4月上旬,您曾来局咨询征地民主表决程序和查阅审核问题。我局工作人员依据法规政策给您做了解释说明,您当时较为满意我局的解答。我局设立了3条热线:三农热线(12316)、动物疫情举报电话(22480761、23166361)、机关效能投诉电话(22830813)集中受理服务咨询。如您咨询反映集体资产管理有关问题,请联系22830820。我局在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8楼,欢迎您到我局提出建议、反映情况。 三、关于征地民主表决问题 经向望牛墩农办和李屋股份经济联合社理事会成员了解,1992年,望牛墩李屋村开展土地统筹工作,绝大部分村民自愿放弃家庭承包权,交回集体,由集体统一发包。从1993年,村将统一发包的收入分配给村民。2013年1月,经李屋村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并在村公布栏公示,临时将桃围分给村民种菜,同时约定,如村有发展的需要,可随时收回。2013年5月,东莞市优质重点项目“中集车辆物流园”落户李屋村,该项目涉及地块位于李屋村桃围、木棉塘。 2013年,8月2、9、22日,李屋村经联社分别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征地有关事宜。随后,该社制定拟征土地的种类、面积、征收用途方案,青苗补偿方案以及土地资金分配分案。拟征土地的种类、面积、征收用途方案主要明晰“中集车辆物流园”项目位于李屋村桃围、木棉塘地块面积的8.0145公顷被征收,项目具体方位及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其中耕地3.8033公顷、建设用地2.0687公顷、未利用地2.1425公顷。青苗补偿方案主要列明青苗补偿以每亩3000元标准一次性补偿给村民,共360000元,并明确发放对象、时间等。土地资金分配分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4000万元(拍卖收入减除拍卖费用的土地收益如不足4000万元,差额部分由镇政府补助给;如土地收益超过4000万元,超出的价款全部返还李屋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用地的各项费用由镇财政承担;拆除村集体厂房补偿904.64万元;每人发放一次征地补偿款1万元,并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福利分红,从土地交付日起到50年后止等。 据李屋股份经济联合社提供会议纪要和理事会成员解释说明,2014年3月18日,李屋股份经济联合社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讨论表决拟征土地的种类、面积、征收用途方案,青苗补偿方案以及土地资金分配分案。会议应到股东代表31人,实到股东代表25,超过规定股东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21人)。其中,25人同意拟征土地的种类、面积、征收用途方案;青苗补偿方案表决中,23人同意、1人弃权、1人不同意;21人同意土地资金分配分案,3人弃权持保留态度,1人不同意。以上表决通过人数均超过规定股东代表总数的的三分之二(21人)。上述表决符合法规政策规定。2014年4月1日,将上述表决方案在村四个公布栏公示,并打印200多份材料派送每家每户。 目前,桃围、木棉塘地块面积的8.0145公顷征地手续正报有关职能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