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洪先生: 最近安监部门来我们工厂检查,因为发现一些安全问题,给我们发了责令整改书,要我们限期改正,还说如果未按时改好,要罚款,如果你们要罚款是直接就罚了吗,会不会提前告诉我们一下,如果我们对处罚不同意的,应该如何维护企业的利益,想了解一下我们企业可以做些什么?
    答: 您好!首先,如果企业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应该依法迅速落实整改,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这是企业作为的法定义务,是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若企业未按时整改,符合处罚条件的,安监部门是可以依法采取包括罚款在内的行政处罚措施的。不按时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还可以会被从严追究责任甚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你们工厂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 其次,如果企业认为执法人员认定的情况不属实,执法程序不合法,不服有关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监管局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市划分三个基层人民法院,有相应的辖区,我局也会在执法文书里面告知申请复议或诉讼的时限和具体机关。企业也可以拨打12350或22229800到我局提出投诉举报,我局会依法办理,并及时答复投诉举报人。 同时,我们安监部门在依法对企业采取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之前,也会通过正式执法文书的形式,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事前告知企业有关事实和理由,企业可以依法进行陈述申辩。对公民罚款1千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5万元以上罚款,我局会在正式处罚之前,同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告知当时拟处罚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当事人也可以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我局会依法组织听证会,当事人可以听证会充分提出自己对案件的处理意见。经听证后,如我局维持处理意见,进行罚款的,企业不服的,也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监管局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局在依法作出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行为之前,都会严格依法告知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申诉权,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欢迎广大企业对我局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