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贺生: 我是一家企业做财会。听说市安监局这边可以申请专项资金,补贴企业的安全投入的,请问该资金是如何补贴,补贴数额有多大?申请时需要什么条件和提交哪些材料呢?
    答: 您好!您说的专项资金应该是我们全市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07年,市人民政府颁发《东莞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7〕69号),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宣传教育等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额度在1200万左右,是我市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一项重要的政策。从2007年到2013年,我局共接受专项资金申报180多个项目,经过审核筛选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实际立项的为88个,共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额度约6565.64万元,有力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申报单位)包括三类:(一)市、镇(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或机构,以及在我市的中央、省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或机构;(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资质的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三)本市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在我市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也是可以申请资金资助。 目前,目前的资助政策对独立企业法人的资助范围以及要求如下: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监管、重大隐患整改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救护项目,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信息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科研开发与推广应用项目进行资助。要求申请资助的项目投入额达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按照项目投入额的3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不得超过50万元。 我局根据每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于每年年初制订和公布该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指南可在我局的官方网站下载。专项资金涉及专门项目资助,专业性和政策性都较强,详情欢迎致电22229196到我局进一步了解详情。 目前,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是比较广泛的。不但相关监管机构可以申请,我市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资质的企业、中介机构,本市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有符合的项目的,都欢迎申请资助。对不同性质的申请单位,资助重点也是有所不同的。对企业,提升安全管理应急水平是重点,主要资助方向是重大危险源监管、重大隐患整改、事故应急救援救护项目;对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由于具备科研力量优势,主要资助方向是安全科研发发和推广项目;对行业协会、社会团体,重在发挥其联系纽带作用,主要资助宣传、教育、培训和文化类项目;中介机构由于技术力量较强,与各类主体联系都较为密切,以上提到的项目范围都可以申请资助。总之,希望通过实施具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精细化的资金帮扶,带动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更加地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切实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