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李生: 你好。我是一名企业的管理人员,我公司年初已经委托有关环保检测公司作了环境空气方面的检测,可是前段时间安监部门执法人员去我公司检查时还要求我们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这跟我们之前做的环境空气检测不一样么?
    答: 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如果您公司委托的环保检测公司没有取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质,不是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那么他就不能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其出具的检测报告并不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我们安监部门是不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