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刘生: 你好,我想问下,去年我去企石安监分局咨询过关于办理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带有储存的 ,当时答复是按照要求原则上是不批了,我想问下,今年这个政策有放松吗?
    答: 您好!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持续改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产业布局的工作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0〕71号)规定,今后,所有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按市政府统一规划在“三镇一港”(即清溪、谢岗、大岭山、虎门港)专用区域内进行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不设立在专用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新建项目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企石镇不属于“三镇一港”专用区域,因此,不再新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