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何生: 公司买寮步一块地已建房,对方隐瞒已办证 ,现公司申请办证由于与之前办证红线不符,无法转名
    答: 寮步分局已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该地块位于寮步镇华南工业城,现土地使用者为广东省华宇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已办理了两本国有土地证,土地证号为:东府国用[1998]字第19001600278号、东府国用[1998]字第19001600279号,均属国有划拨工业用地,权属人为东莞市寮步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登记面积分别为57293.62平方米和59920.3平方米。 何生于2000年跟镇政府签订买地合同,当时建设时未严格按照批准用地红线实施建设行为,导致实际用地红线与批准用地红线不一致,存在建筑横跨用地红线问题。现因该公司申请上市,需明晰土地产权,申请将该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到该公司名下。在办理过程中有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土地使用权变更需要双方到国土分局共同申请办理,寮步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尚未向分局提交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材料。二、该宗土地使用权变更涉及到用地红线调整,在用地红线调整办理业务中涉及到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调整问题。分局已向当事人进行了详细解释,在双方公司协调一致后,积极协助其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