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明记: 局长您好,请问近期说提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不是全部更换新的土地证(房产证),如果想顺便更改土地证(房产证)名字是不是一起可以更换?还有如果在2004年后建的住宅是否也可以办土地证(房产证)?谢谢.
    答: "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国家根据《物权法》制定的将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要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在实施统一登记后,新证书投入使用。但是,原来已经颁发的各类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换证,而是逐步替换旧证书。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与来信人申请变更登记无关。来信人符合规定需要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请径向属地国土资源分局提交申请。 根据《关于加强我市村居民公寓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东府〔2004〕179号),我市自2004年10月1日起,除市政府同意的项目,国土部门不得审批新建独院式私房用地,建设部门不再新办独院私房报建,房管部门不再核发独院私房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