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黎生: 局长你好! 请问我爷孙三代人住在1975年建成的房子,面积332.9平方米。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吗?为何到现还没能办到土地使用证呢?没完没了办了几代人,我爷已经不在我爸也快七十岁,我不想把上几代人的问题留给我孩子去处理。希望局长能帮我们解决这个土地使用证的问题,让我们可以生活踏实点,如果能办又按怎么样的收费标准?流程是怎么样?本人已经填好东莞市区域地籍测量违法用地补办用地申请,调查,审批表,村里各领导已经盖章,签名确认。我能否直接到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找个专人来跟进?
    答: 黎生反映的是旧宅申请办理土地证问题:如确属黎生反映的在1975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已建成房屋,建房占地面积为332.9平方米的,且至今未改建、扩建的,经土地所在村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土地使用者申请,经村委会同意,镇政府批准后,直接申请补办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如原有土地使用者已去世的,应办理合法的继承手续后,再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