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ling55: 领导们你们好:东莞市东部快线已是2006-07年开始征我们水边村的土地建设的了,至今已是好几年了,以前都听横沥镇镇的领导们说,不是收费性的高速路,没有土地补偿款的,是这样吗?最近听村里的人说,东部快线的征地补偿款有的补偿了,具体多少,还在统计中。但到今日还是没有具体数字对村民公布,请问你们是否知道征了我们村多少土地,有多少土地补偿款?谢谢!
    答: 东部快线是我市06年为了加快地区平衡发展建设的,沿线用地各镇街提供,当初东莞为了加快发展响应埔田片区的要求建设的,工程款由市财政出,土地由镇无偿提供。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地上建筑物青苗就归土地权利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