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黄素珍: 领导你好,我想问问我能不能分到村里的地皮,我户口在清溪三星吕围 ,于2005年离异,我知道当时有像我这样的情况的人有分到地皮,当时我申请了,他们说分完了,连十几岁的都有分到,我带着小孩子子没有方住,读书也不方便,我这问题有没有解决的方法?谢谢
    答: 您好,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村居民公寓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第五条:“全面禁建独院式私房。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独院式私房建设,各镇区应根据本镇区实际情况,妥善解决与私房建设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在镇区外围以从事农业为主的村组,确需安排独院式私房的,应报市政府审批。2004年10月1日起,除市政府同意的项目,国土部门不再审批新建独院式私房用地,建设部门不再新办独院私房报建,房管部门不再核发独院私房房产证。”的规定,我市目前已暂停办理新建的单家独院私人宅基地的用地审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