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yang: 投诉:1. 东城区-花园城半山湖33栋2单元1103户型,楼井违法搭建房间!严重影响周边邻居火灾隐患及其一楼的人身安全! 2. 投诉 ,本小区物业无作为,此问题反应多次,无一结果回复,任其自搭自建! 3. 投诉,城市综合执法局给于回复的结果让人难以信服,没有提起任何有关违建,违章字眼,无回复强制拆除措施,只需要提供报批手续, 截至现在近2月,没有任何跟踪结果!
    答: 经查,位于联华花园城半山湖33栋2单元1103号,业主刘某在单元室外属公摊面积的楼井位置搭建了一处构筑物,该构筑物由其房屋外墙打通后与楼井相连的,然后在楼井位置装上钢板后再用不锈钢及塑料板等材料搭建而成,面积约3平方米,约于2013年9月搭建,作洗衣房使用。因未办理相关报建报批手续,我局曾于2014年3月19日对其进行查处,责令其补办相关报批手续。 5月8日复查,因当事人仍未能完善该构筑物的相关手续,执法人员向其发出自行拆除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该构筑物。待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