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李生: 我发票用完去地税买发票,但地税人员发现我有违规行为不给我买发票,我没有发票给别人投诉责任谁负?
    答: 您好!由于您留下的电话号码为空号,我们无法与您取得联系了解具体的情况。根据《征管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请您及时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或拨打东莞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以便我们及时跟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