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叶先生: 松山湖三喜小吃店使用不明香料香精发出刺鼻异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健康,请问该店有无办理卫生许可证,如果有办理卫生许可证,使用这种产生刺鼻异味的香料怎么能拿到卫生许可证,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该店位于松山湖兰馨园P32号商铺。
    答: 收到此投诉后,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松山湖食品药品监督站根据此线索进行调查。2012年3月22日9点监督站工作人员立即到该店检查,检查过程如下: 一、现场对三喜小吃店所使用的调味料(见图片)进行检查,没有发现使用违规香料香精。 二、对叶先生提出的刺鼻异味问题,经现场检查怀疑为小吃店使用峰窝煤发出的燃烧气体引起。 三、对该店自调的酱料及花椒粉(见图片)进行抽样检验,经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东莞)检验,分别于4月10日与4月5日出检查结果,均为合格。 四、经现场核查,该小吃店于2011年9月27日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为粤餐证字2011441914000001。并对该小吃店在厨房管道畅通、食品加工区区分标识、食品仓库管理、食品及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及台账、店内卫生等存在的问题发出整改意见书。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