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1: 2012年3月3日19:40:55在沃尔玛购买沐浴露等日常生活用品。购回后,发现商场三楼“清仓区”标价为15元(黄标)的粉红滴露沐浴露实收28元。3月5日致电22762315(服务电话),回复为:未有该标价商品。明显欺骗客户。虽涉及价格仅为13元,但对于拒绝承认事实,实在难已接受。
    答: 建议该消费者带齐相关证据到消委会投诉。如果投诉内容属实,则商家涉嫌“低标高收”的价格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