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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希望欢声笑语:请问我是东莞户口,由于当时儿子在非助产机构出生的,无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现想入户东莞,如何在东莞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具体流程和所需资料。谢谢 [2016/5/26 22:38:25]
    • 张小姐:投诉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复印病历有时间要求。及没有正确指引报销社保 1.5月25日下午,我出院,要求复印病历回家,妇幼客服回复要等9个工作日才可以复印,我明确回复可以,但妇幼客服告 之她们上班时间是星期一至五,及星期六上午上班,其他时间不上班。她们告之叫我先生请假来复印病历。我想请问医院客服时间就是时间,别人时间的时间就不是时间?你们不知道,我来看一次看病不容易,你们还要我跑多次。我来回车费一次要二百元左右。连出个院不得安宁,要多跑一次复印资料还要请假来复印。那么有时间三四个人在办公室闲聊,赶着 下班,都不帮病人复印病历。我是病人复印个病历要跪爹求娘求你们帮忙!气死人!可能你会觉的我小题大做。试问一 下,明明可以一次性搞定,为何要病人跑几次。其他医院都可以做到,唯独你们妇幼,样样都话不可以。我是病人,我有 权复印我自己所有的病历,为何我付费,我不清楚自己病历。 2.我是由于过敏性皮炎和上呼道感炎住院,由于怀孕不能现场报销只能回当地社保局报。 出院时给了发票,明细表,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今天去社保局告之仍欠资料未齐,漏入院记录。老天啊!报个销而已, 你们要让我跑多少趟才安心,我报销之后的费用都不知道够不够付车费。还真会折磨人。为什么不列清流程,为什么资料 给一半不给一半,让病人跑来跑去,我无语都极点。 [2016/5/26 18:57:31]
    • 可可:本人工作单位于2015年8月份递交了变更注册《医师执业证》资料到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但现在还没有收到《医师执业证书》,申请办理证书的回执招聘单位又不承认,导致本次松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错失入围的机会。能否给给说法? [2016/5/25 18:30:05]
    • 梁文文:叶局长:您好!非常高兴有这个平台让我们反映问题!我是一位已生了2胎孩子的妈妈了!第二胎属于超生,2015年已按政策缴交了罚款,孩子也入了户口,现在开放二胎真的替周边的人感到开心,同时自己也很纠结,我现在的情况是已经交了超生罚款,这个是事实了,不可争辩的,但为什么既然已经开放二胎了,我们的福利不能同时进行呢,我是属于东城的,即从怀有第二胎开始已经停止村了的所有福利了,我也多次反映了,但得到的回答是没收到相关文件可以恢复这些福利,其实既然二胎都开放了,为什么就没有人为我们这些小数群众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昵?现在免费开放二胎,国家已在关爱群众的需求了,为什么不能在同等条件上让我们过上更好的生活呢,我们小群众想反映的问题并得到解决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希望叶局长能体恤我们,帮忙协调解决问题,盼复,谢谢! [2016/5/25 14:21:53]
    • 小小:2016年1月1日生育第二胎,还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吗?其它省份已经不用交了! [2016/5/25 13:47:56]
    • 喵喵:我想请问现在都已经放开二胎了,点解还要我们去妇检。你们现在是要使用最后的权力吗?呵呵 [2016/5/25 11:46:56]
    • 莞医疗:东莞市医疗垃圾处理为什么只有安德宝一家,据说安德宝是垄断民营企业,全国其他城市的门诊医疗垃圾都是按量计算,东莞的为什么要按营业面积一次性交一年,这明显的是变项多多收费,增加门诊和病人的负担,门诊的医疗垃圾还没诊所的多,但是价格相差很大,门诊一个月1200元,诊所一个月200元,请问,1门诊没这么多医疗垃圾交这么多费用合理吗?2能否按医疗垃圾量收取医疗垃圾处理费?3东莞能否多引进几家医疗垃圾处理公司,反对安德宝垄断,高收费? [2016/5/25 9:35:20]
    • 路见不平:现在到医院门诊去看病,经常看到很多药商到诊室找医生,还在旁边游说什么药很好的、很效果的,这种现象能让我们患者放心给医生看病吗?这种现象合不合法吗? [2016/5/24 20:52:09]
    • 一叶知秋:请问叶局长,现行东莞社区卫生政策中对社区医疗机构的倾斜政策如首诊在社区(去镇级公立医院要先到社区转诊),报销比例差扩大,计免,计生也放到社区等等,导致镇级公立医院门诊量住院量严重下降,员工待遇明显下降,有些镇医院已经出现较大的亏损,请问如何平衡医改过程中出现的这个新问题? [2016/5/24 13:55:54]
    • 李生: 我是一名具有学历中医执业医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中医执业是否注册满三年,就可以申请中医个体诊所,假如申请成功后,是否有西药处方权及开展输液等治疗? [2016/5/23 23:11:37]
    • 晴天: 请问叶局长,在2016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文件。2016年4月5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中“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向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的两份《意见》精神,广东省卫生计生委也明确规定各级医疗机构将按规定执行新规。可以凭亲子鉴定发放。分娩发证机构已经由出生地变落户地,此前,助产机构外分娩发证机构是出生地,而现在变成落户地。 另外,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发布《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规定,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此旧规定也是同时作废,不得作为指导要求。 结合东莞的实际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出具亲子鉴定就可以补发《出生医学证明》?还是继续设置其他不必要的证明,或者继续各镇街、各级工作人员以“还未接到通知”为由来拒绝办理相关事项(中央和省的文件中已经把细则明确清楚,地方按照文件操作即可),希望可以体现服务型政府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落户东莞。 [2016/5/23 22:31:39]
    • Jerry:进入“个人身份验证”时手机号不是注册时的号码了,报“手机号码不符”,请问如何解决?谢谢! [2016/5/23 20:38:03]
    • 王小姐:您好主持人: 我是在2015年12月15日生育第二胎,如果在当时计生政策下是属于抢生二胎的,因为离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差15天。今年之后,厚街这边的计生办就通知我去补办超生资料。由于广东计生细则没有出来,我就拒绝提交资料。后来村委就直接把我村里面的人口福利分红股金停掉。 问题如下: 1、像现在全面二胎,我属于抢生还可以停掉我的村分红吗? 2、请问广东省计生细则什么时候出来,尤其是我这种抢生群体,这个超生罚款是否还需要交? 3、参考其他省份福建和上海都是对这超生罚款免除不用交,不知道东莞是否能一样。毕竟我们养育一个孩子,不容易。 望主持人一一解答,谢谢 [2016/5/23 16:18:58]
    • 郑先生:本人东莞东城人,为方便小孩读书,准备把自己和小孩的户口转到莞城的房产所在社区,遇到一些障碍: 1、对于需要准备的文件,迁入和迁出的社区工作人员说法都不一致,究竟是迁入地先出具准迁入函,还是迁出社区先出具同意迁出之类; 2、我和小孩已经是东莞户口(东城花园新村社区),在东城和莞城都有房产,只有一个小孩,无违反计生政策,但是居然还要我们出具夫妻双方的计生证明、上环体检证明等等文件,我们认为国家现在都在提倡简政放权,简化居民办事手续,在本市内流动居然还要提供这些繁琐文件和种种证明,明显有悖于国家政策方针,建议简化手续,从速从简; 3、我们留意到有关的新闻报道,最新的政策“东莞户籍人口办理市内户口迁移不需要出具计生证明”其实已经出台,但是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还未接到通知,我们希望有关部门(特别是卫计部门)能明白症结所在,就是很多手续都需要在社区居委办理,而社区居委工作人员经常未能提供令群众满意、以及快捷的服务。 [2016/5/22 18: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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