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列表

    • 桔片爽:第一个问题,关于海关查厂,合同不能按期核销。海关查一次厂,顺利结案的时间差不多都要一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有很多手册到期需核销。可能海关却以涉案为由不办理核销,只能办理延期。公司还在东莞经营,且还多本合同在执行,为何不可以让到期合同先核销? 第二,有关科室的人员的,对报关员的态度真是差到极点,每次都有不同的借口还教训我们?以后下午过来办事,上午不要来;你们何时可以结案,要问清楚。我们都想早点结案,关键是黄埔海关不给我们结呀?延期4次了,还不结案,我们不能老是给你们延期呀? 你到外面去等。 人民公仆对我们纳税人还是那种教训口吻?恶狠狠地说话,外面电子显示屏上面的走群众路线完全是虚假的宣传,有意思吗? [2014/8/6 15:11:31]
    • 报关员:问题点:东莞海关保税边角废料退港手续十分麻烦 目前,东莞海关边角废料退港采用批次审批法,每一批废料出口都要单独报批,而且,要求企业先持《企业合同(生产计划)料件退港申请表》到镇外经办盖章,才能提交给海关审批。企业无法理解:加工贸易合同审批早已无需经过外经局审批,为何废料出口还要去镇外经办盖章呢?其用意是什么? [2014/8/6 9:59:03]
    • 陈生:杨关:关于在贵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时,贵关有一规定;新签合同时进口总值不能超本公司上本合同实际进口总值的50%。我司是一家小型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设备总值人民币150万,上本签合同时进口总值100万港币,但由于国外市场波动不景气,我司实际利用该合同进口50港币,执行一年合同有效期,按海关要求核销合同,但今年我司新开发一个客户,订单计划内需到海关新办理一本进口总值100港币的加工合同,但告知只能办理进口总值小于50港币的合同,原因是我司上次的合同实际进口总值才50港币,本次新签合同进口总值,不能超上本合同的实际进口总值。如贵关只批准一本合同进口总值30港币,我司要完成该订单必须要分3次到贵关办理合同,这样增加了企业的麻烦,为何不按以前的办事方法,按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中设备总值办理加工贸易合同,超出企业生产能力的海关可不受理,这样海关既可以把握风险,又可服务企业。 现在的海关同十年前大不一样,通俗地说就是“鸟枪换大炮”。现在的海关是人员设备精良,管理科学化,设备先进化,完全可以做到国家现提倡的“宽进严管”服务,海关不是要提倡“服务经济,为国把关”吗?海关要在企业的角度换位思考,少点行政手段干涉企业的市场经济行为。重把关,轻服务,只会给东莞日渐哀退的加工贸易雪上加霜。 客观来说海关也有很多进步的地方,例如;海关的无纸化报关,深加工的电子化关封等,企业也是有目共睹的,得到很多企业的肯定。 [2014/8/6 9:47:26]
    • 杨生:关于财关税(2014)37号文件:所有进口钢材要打关税,不给签合同。那就有很多钢材加工厂要倒闭,但根据第二条上述政策措施适用于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但2014年7月31日前区内已设立并从事附件所列产品加工贸易的企业暂予以除外。但8月1日我们就签不了合同了,只有等倒闭。 [2014/8/5 11:09:04]
您的昵称:    联系电话:
问题内容:
上传图片: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共32条记录, 2/2页, 转到